安全评价业务流程
1.预评价报告编制,项目所需资料收集齐全后完成安全预评价报告。
2.评审:安监局受理委托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报告评审。具体工作安排如下:
(1)评价单位编制完成评价报告后,协助业主单位向安监局提交评审申请函、评审申请表一式三份;评价报告送审稿10本委托评审。
(2)安监协会接受委托后,5个工作日内组织专家进行评审,形成评审意见。
(3)评审通过后,评价单位形成报告备案稿,业主向安监局提交备案申请函1份,连评审意见函1份,评价报告备案版1份申请备案。
(4)安监局接受资料后,3个工作日内拿到安监局备案批复文件。
根据本项目规模,我公司计划:在收到贵公司委托后,资料齐全30个工作日内出具安全预评价报告送审稿。评审结束10个工作日内取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备案批复文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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